关于推荐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通知
文章来源: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| 发布时间:2021-10-29 | 浏览:992次
各地方中医药学会、各分支机构、辽宁中医药大学等相关单位:
辽宁省中医药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21年11月在沈阳举行,大会将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,请按照要求做好会员代表推荐工作。
一、 会员代表的条件
1.为辽宁省中医药学会会员;
2.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学风严谨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;
3.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;
4.身体健康,热心学会工作并积极参加学会活动;
5.无违纪违法记录,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;
6.注重基层一线的代表比例。
二、会员代表的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
综合考虑会员代表的规模、覆盖面及各地方学会、各分支机构、辽宁中医药大学等相关单位的理事候选人推荐情况,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如下:
1.理事候选人约177人
经前期组织推荐,约推荐产生理事候选人177人,其中地方学会8人,分支机构65人,相关单位99人,其他5人。
2.地方学会推荐8人
现有各地方中医药学会分别推荐1名会员代表。
3.学会分支机构推荐65人
各学会分支机构分别推荐1名会员代表。
4.相关单位推荐15人
辽宁中医药大学推荐2名会员代表。
省内三级甲等公立中医院各推荐1名会员代表候选人,选取其中13人。
5.机动名额5人
为保证会员代表的规模和代表性,保留机动名额。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渠道会员代表推荐情况,结合学会工作需要,在其他会员中提出推荐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1.各推荐单位在推荐会员代表时,要优先推荐中国共产党党员;
2.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会员代表推荐工作;
3.各推荐单位汇总后请于截止日期前将《辽宁省中医药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推荐表》(附件)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uiyuandaibiao@163.com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梁丽喆 李敏夫 陈陆 曲超
电 话:18940150619,18940150332,18940150312
通讯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
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
邮 编:110034
附件:辽宁省中医药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推荐表(复制链接)
http://www.lnatcm.com/download_view.php?id=887
辽宁省中医药学会
2021年10月29日